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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时间:2022-07-27 09:30:07

财产损失赔偿的要件是什么
(1)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事故。建设一个项目通常涉及研究、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体施工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涉及两个主要方面:施工和安装。建筑是指建造不同类型的住宅建筑项目的行为。安装主要是指与工程有关的线路、管道、设备组装、大型装修装饰活动。人身伤亡仅发生在施工安装过程中,构成施工事故责任。除施工过程中,如工程竣工后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外,不会发生施工事故。

(2)事故必须发生在施工作业区。这里的工作领域需要从广义上理解。即,在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以及其他建筑活动需要的建筑、安装和建筑工地必须到达的区域。一种拆卸和运输机械设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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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受害人必须是建设工程的施工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其基本特征包括成为公司或组织的成员,为工程的建设和安装提供个人劳务,包括建筑业或其他组织的雇员、雇员、帮工、学徒等。

(4)事故受害人必须有损害事实。民事责任的认定必须遵循“不损害不赔偿”的原则。即必须以损害事实的存在为依据。

建筑事故赔偿责任也可能损害受害者。如果只是发生事故、操作人员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没有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只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或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或纪律处分。惩罚。

(五)经营者的有害行为及相关物品与被害人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必须明确的是,只有工人的行为才能使施工成为施工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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