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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18 20:51:51
如果法院决定暂缓执行,就意味着案件已经终止,不能再恢复,所以最后执行后的拘留通常是不可能的。
3. 执行结束后可以恢复执行吗?
一旦执行结束,它就会终止并且无法恢复执行。只有在执行被中断后才能恢复执行。
终止执行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和发展符合我国当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在实践中,并非所有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都能实现。为更好地实现民事执行的目标,对于不能继续或者不需要继续的案件,需要裁定终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中止执行:
(一)表明申请人可以暂缓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被执行人提出有理有据的异议;
(三)公民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其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当事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终止,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尚未确定的;
(五)人民法院认定应当强制执行的其他情形。将被停止。
中止状态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终止执行:
(一)申请人撤回申请;
(二)执行的法律文书;
(三)被执行公民死亡,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债权人的;
(4) 赡养费、赡养费请求或育儿权人死亡的情况
(五)被执行人因经济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有其他情形应当终止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