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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武汉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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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8 12:52:24
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免予行政处罚:
1、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年龄尚小,不具备法律知识,即使实施了违法行为,也不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而应由其监护人责令予以处罚。
2.对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结合其年龄酌情减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不能认清自己的行为,实施违法行为的,不应因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而应受到监护人的严密监视和治疗。
四、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五、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再实施行政处罚。
一、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申诉法的规定申请行政申诉。
2.行政复议是一种法律途径。通过审查过程,可以判断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合法、合理。
3、复议通过的,可以撤销原罚款决定,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申诉制度的存在,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救济,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