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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时间:2023-03-17 08:20:27

婚前隐瞒乙肝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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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方患有乙型肝炎,不属于无效婚姻。携带乙肝病毒不是禁止结婚的理由,双方的婚姻关系有效。下列情况被视为不符合结婚条件:1.未治愈的麻风病人不得结婚;2.患有其他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患有下列疾病的患者禁止或暂时不能结婚:(1)禁止未治愈的麻风病人和重症红斑狼疮患者结婚;(2)不能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畸形,不能正常性生活的人不应结婚;(3)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如肌肉紧张、克汀病等)的患者不应结婚;(4)患有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和癫痫的人不能结婚;(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未完全治愈,不应结婚;(6)患有严重智力迟钝,如严重愚蠢的患者不应结婚。因此,乙肝不是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也不是不应该结婚的医学疾病。因此,不能以一方患有乙型肝炎为由宣布婚姻无效。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婚前隐瞒疾病的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关系破裂。一方坚持离婚的,调解失败的,可以依法判决离婚。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未痊愈,或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疾病而与对方结婚,或夫妻同居期间一方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未痊愈。对于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人,无论对方婚前还是婚后患有这种疾病,无论患病方是否隐瞒疾病,只要有这种疾病,如果1万人提出离婚,不同意调解和解,人民法院可以判定夫妻关系破裂,并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夫妻应该坦诚相待。婚前双方隐瞒病情是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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