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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05 20:33:35
1. 如果我提出离婚,在冷静期内谁来照顾我的孩子?
首先,离婚诉讼没有冷静期,只有双方同意离婚。冷却期的孩子通常由最有利于孩子发展的一方抚养。也就是说,如果孩子不满两岁,除非另有规定,由妇女抚养,如果孩子超过两岁,则由父母协商,如果协商破裂,则由公众抚养孩子。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未成年人最大受益原则作出裁决。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将根据上述要求并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确认监护权。
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亲子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亲还是母亲监护,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2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对年满两岁的子女的抚养权未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双方的。孩子到了八岁,就必须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2、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是否可以提出离婚?
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通常不同意离婚。我不能离婚。离婚冷静期确定后,离婚登记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登记机关可以撤回离婚。应用。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直接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领取离婚证。未提出申请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应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