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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

时间:2023-10-19 23:09:27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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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各一份。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仲裁申请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解除其权利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而终止。自中止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限将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仲裁时效期间自时效中断原因解决之日起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的限制。终止劳动关系的,自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届满一定期限。

  劳动争议的范围有哪些?
   1、劳动关系确认纠纷;

   2、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发生的纠纷;

   3、因退市、解聘、辞职、辞职而产生的纠纷。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纠纷。

   5.由此产生的纠纷。因劳动报酬、工伤待遇、费用、经济补偿、赔偿等发生的纠纷;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书面集体协商协议,但劳动关系成立后发生的争议;

8.员工离开公司后,与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单位之间发生养老、医疗、工伤赔偿等社会保险索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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