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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17 14:50:14
租约期满后,双方未及时签订新租约的,若出租人和承租人仍维持原有租赁关系,则原租约仍具有法律效力。
1、当事人虽然没有签订新的合同,但继续履行原合同本身就构成默示的续租关系。
2、此时,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变更为永续租赁。也就是说,双方尚未确定租赁的确切结束日期。
3. 在本不定期租赁期间,双方均有权在合理通知对方的情况下随时终止租赁协议,这将终止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
1、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无异议的,原租赁协议继续有效。它是有效的,但租赁期限目前是无限期的。
2、法律还规定,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出租权,进一步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尽管法律承认无限期租赁的存在,但为了避免因租赁期限不明确而引发纠纷,实践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要求续租一定期限或者尝试重新协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