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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时间:2024-04-08 18:03:31

1. 庭外调解,又称诉前调解或行政调解,是在法庭诉讼之外进行的一种调解方式。

2、主要用于配偶一方提出离婚时有关部门的调解。这些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政党部门、妇联、基层调解组织、行政部门等。

3、这种调解方式不具有强制性,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通过庭外调解处理离婚问题。

4.非诉讼调解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主要是因为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及其矛盾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因为可以。

这种调解方式有助于及时解决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升级。

5、实践中,调解是双方自愿、在法律依据下进行的,因此可以避免给婚姻双方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同时修复夫妻关系,消除敌意。也有帮助。

在办理离婚诉讼过程中,管辖原则是确定由哪个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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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离婚诉讼一般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根据“原告”原则,案件原则上应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子:

(一)被告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离开居住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n(3)如果双方都被监禁或劳教,通常会提起诉讼。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双方均为军人的,一般由被告居住地或者团级以上机关人民法院管辖。

2、具体管辖的原则还必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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