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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

时间:2023-02-06 09:00:00

民法典法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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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应当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解散期限届满或者出现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二)法人主管机关决定解散;(三)因法人合并、分立而解散;(四)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登记证,并被责令关闭或者吊销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公司解散法人时是否应承担债务《民法》没有规定公司解散法人时是否应承担债务,《公司法》规定公司应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不虚假出资或撤回出资的,不承担公司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解散期限届满或者出现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二)法人主管机关决定解散;(三)因法人合并、分立而解散;(四)法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和登记证,并被责令关闭或者吊销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董事和其他执行、决策机构成员是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清算义务人不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该公司用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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