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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6 01:30:48
确定库存股收购价格时,须考虑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在一定情况下,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购其股份。
这些情况包括:
1、公司连续五年未进行利润分配,但符合分配条件;
2、公司合并;
3、分割或者转让主要资产;
四、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因章程规定或者其他事由发生解散的。
该法为股东提供了退出机制,保护了股东的利益。股东与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成协议的,股东可以在决议通过后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帮助,确定合理的股票回购价格。
如果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谈判未能就股份回购价格达成协议,则需要法院介入。
根据公司法规定,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60日内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在90日内提起诉讼。
此时,法院将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净资产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合理的股权转让价格的依据。
这一法定程序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价格的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