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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

时间:2022-08-17 20:06:59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义务如下:

1、股东仅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不对公司债权人即股东承担直接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对公司仅承担有限责任。

2. 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负债及其全部资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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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其各自的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全部货币出资于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按程序办理。依法转让其财产权。

股东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全额缴纳出资外,缴纳的股东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资足额及时。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缴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申请公司登记,并提交公司章程。向公司登记处提交公司登记等文件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价值的,差额予以出资,当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否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股份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份时,如果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公司可以在公司内部自由转让股份,但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外部转让需要征得同意已取得其他股东半数股权,其他股东享有表决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作出回应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异议股东必须购买转让的股份,否则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在类似情况下也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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